電子煙使用的具體規定
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
在香港,公共場所禁止使用電子煙。這些公共場所包括:
酒吧
餐廳
商場
公共交通工具
違規在這些地方使用電子煙的人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。根據《吸煙(公眾衞生)條例》,在指定的非吸煙區域使用電子煙的違規者,將被處以罰款。具體罰則可能包括高達數千港元的罰款。
在私人場所使用電子煙
雖然在私人場所使用電子煙不受法律限制,但仍需考慮對他人的影響。家庭成員,尤其是兒童和非吸煙者,可能會受到電子煙所產生的二手煙和三手煙的危害。衛生署建議,即使在家中使用電子煙,也應盡量避免在有兒童和其他非吸煙者的環境中使用,以減少健康風險。